昨天去外地,在高速公路路口看到有交警检查,问了才知道,原来是出了新的处罚标准,大家快来围观,免的不小心着起了哈!
10类顶格处罚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
1、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
2、套用其他车辆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3、驾驶改装、拼装、盗抢、走私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
4、利用光盘、报纸等物品故意遮挡、覆盖号牌,或者故意污损号牌。
5、机动车不按规定注册登记上路行驶,或者已经注册登记但不悬挂号牌或者不按规定悬挂号牌。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在行车道内停车。
7、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
8、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行驶或停车。
9、使用可拆卸式号牌、翻转号牌。
10、冒用军警车辆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