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想更多的去取巧于生活的点滴,不仅仅是黑色的夜晚与白色的黎明,也不是水泥塑造的套板建筑,更不是拟借银屏中的非己物!我想追寻属于自己的作品,其中承载满了我想表达的理念和感情。也许,一片并不晴朗的天,一个并不美好的心情,一堆并不干燥的杂草,一棵并不招枝的残柳……只要我想,我就会去记录它,且表达它及我自己。并不一定好的事物一定要取代衰落的景象,并不一定悦眼的画一定可以展示本体的旁杂和境地,并不一定众人的赞赏一定造就出作者的本身的价值和荣耀。没有绝对,只有相对,能看清的东西不多,却需要努力的去看!
我个人认为画中有感情的画才能称为作品,它难道不是自我内心世界的一种表达吗?当然表达的感情诸多,因人而异吧!所以画的客体和本体很难唯一的对应,即使黑白灰的关系是简单的组织,但它有着千变万化的形式,而形式往往被感情左右着。生活是一切感情的基础,也是其他物质的来源,就像英语中的26个字母,它们是无数单词的根基,无法脱离,也无法改变!而现在的生活就如同英语中的26个字母,是无法遗忘的母体。也许这就一种境界吧!生于生活,却不忘于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