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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定金已经成了一种固定的模式。可如果在买二手房的过程中,交了定金,原房东渐渐发现自己的房子还比较抢手,在交付定金后想要加价出售,碰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
第一种就是原房东赔付违约金,购房合同解约,购房者再次回归到找房的道路上,即双方终止交易。 |
另一种就是比较极端了,房东加价也不按照合同进行赔付,这时我们想要维权,就需要看房东是否违约。 |
该房子被查封或限制转让,导致买房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 |
按照合同上约定的房价和时间,逾期15个工作日未履行。 |
政策规定,卖方出现上述根本违约情形之一的,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总房价款的20%。 |
在房东根本违约情形下,如果尚未送件,并在给房东出具催告函没有结果后,可由法务出具买方单独解约协议,这样您就可以拿回自己的定金。 |
但如果已经送件,情况会比较复杂,要考虑以下三种情况: |
房屋权属未变更,则买卖双方带着自己的收件收据前往房管局进行撤件,并出具一份解约协议,双方签字即可。 |
房屋权属已变更,但老产权证未销毁,则买卖双方带着收件收据前往房管局进行撤件,并出具一份解约协议,双方签字即可。 |
房屋产权已变更,老证也已销毁,则需要通过仲裁。可以拿回您的定金和业主的违约赔偿金。 |
如果在购房路上真碰到这样的事情,最好还是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谈谈,毕竟无论对于买方还是卖方,买房这件事都是一件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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