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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触击] 自贡汇东片区D1-43、大安区、贡井区新城片区等多区域地块涉及调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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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0 13: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自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维护成果D1-43地块及东侧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等六个方案相关调整内容,按照有关规定,现将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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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维护成果D1-43地块及东侧用地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一)规划调整背景。为完善片区商业配套设施,盘活现有存量资源,推进我市十五分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拟对D1-43地块及周边部分绿化用地用地性质及界线进行调整。我局会同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该调整方案。         

(二)主要调整内容。本次拟调整用地位于汇东片区,丹桂北大街与春华路的交汇处。根据确定的地块界线,拟将D1-43地块部分用地和右侧部分公园绿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地块编码设置为D1-149,用地面积为0.96公顷,并赋予D1-149地块其余控制指标。



二、《自贡航空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B3-01-6、B3-01-8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一)规划调整背景。随着无人机及通航产业的集聚发展,为保障园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进一步优化产业功能布局,支持自贡航空产业园高质量发展。我局会同贡井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该调整方案。

(二)主要调整内容。本次拟调整用地涉及两个地块,均位于航空产业园区东侧,航空大道以东,G348以南,机场支路以北,凤鸣机场以西。拟将B3-01-6、B3-01-8地块用地性质由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且合并为B3-01-11地块,并赋予B3-01-11地块相应控制指标。



调整前后指标对比图
三、《〈自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维护成果(B区)B6-30、B6-40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一)规划调整背景。为贯彻实施“盐都未来工程”,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片区教育配套设施,满足贡井新城片区中学教学需求。同时,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优化城市空间和公园绿地布局,满足“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公园城市建设标准。我局会同贡井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该调整方案。

(二)主要调整内容。本次拟调整用地涉及四个地块,均位于贡井区新城片区。一是拟将B6-01地块东侧部分绿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与B6-01地块合并,合并后地块部分控制指标作相应调整。二是拟将B6-03地块西北侧部分绿地调整为教育用地,与B6-03地块合并,合并后用地面积为4.39公顷,地块其余控制指标保持不变。三是拟将B6-30、B6-40地块用地性质均调整为公园绿地,调整后对地块控制指标不作要求。



四、《〈自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维护成果H2-49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一)规划调整背景。为落实养老、民政救助等相关政策要求,推动大安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流浪人员救助站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落地实施,完善区域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同时盘活现有存量土地。我局会同大安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该调整方案

(二)主要调整内容。本次拟调整地块H2-49,位于大安区东北部新城北侧,恐龙大道以西,瑞莲街以东,燎鹅路以北,学府路以南。拟将商业用地H2-49地块划分为H2-49-1和H2-49-2两个地块,其中H2-49-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并对地块控制指标作相应调整;H2-49-2地块用地面积为2.66公顷,地块用地性质及其余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五、《〈自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维护成果H4-02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一)规划调整背景。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同时盘活现有存量土地,推进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基地建设,助力大安区服务业发展。我局会同大安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该调整方案。

(二)主要调整内容。本次拟调整地块H4-02,位于大安区北部新城。拟将H4-02地块,划分为H4-02-1、H4-02-2、H4-02-3三个地块,其中H4-02-1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现状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H4-02-2地块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现状档案馆;H4-02-3地块用地性质由机关团体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3.48公顷,并对地块控制指标作相应调整。



六、《〈自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维护成果H4-43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一)规划调整背景。随着东北部新城区域用气需求增加,高峰期气源供应严重不足。为加快我市东北部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域基础设施配套,满足供区内天然气储气、调峰及用户需求。我局会同大安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该调整方案。

(二)主要调整内容。本次规划拟调整地块H4-43,位于大安区东北部新城南侧,东环路以西,东城街以北。拟将H4-43地块作优化调整,北侧保留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H4-43-1地块,用地面积为2.7公顷,地块其余控制指标保持不变;南侧调整为供燃气用地H4-43-2地块及防护绿地,其中对H4-43-2地块控制指标不作要求。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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