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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集东部新城安置房房源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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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30 14: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意见征集,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集东部新城安置房房源信息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东部新城我区范围内被拆迁群众的住房安置工作,落实市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自住建发﹝2022﹞38号)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特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开征集商品住房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商品住房位置在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含富顺县、荣县)的。

2.商品住房已取得预(销)售许可证。

3.商品住房建筑面积55-130平方米。

4.开发建设手续齐全,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冻结、查封、扣押等情形,无权属争议、诉讼纠纷。

5.房地产开发企业征信良好。

二、申报办法

1.申报方式:申报企业持房地产开发资质、营业执照、商品房销售方案备案、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等文件及证明资料原件,经现场核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另需提供房源信息资料:包括房源数量、位置、面积、户型等。

2.申报地点: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镇石油路49号(自贡市大安区自然资源局三楼)。

3.申报时间:2022年6月23日前。

4.联系方式:陈盾,13608157873">13608157873;徐凯,13550752676">13550752676。

三、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到的商品住房信息,拟作为东部新城安置房来源之一,申报企业仍可自行销售。



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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