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搜索
查看: 5722|回复: 15

四川自贡首列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被处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5-25 14: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规范公民文明出行,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2020年1月1日起,《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近日,自贡就有两名小伙因横穿公路成为自贡首列受到处罚的行人。

    5月22日9时许,四川自贡高新交警在汇川路公交大厦路段发现两名横穿公路的行人,在距斑马线100米的地方跨越隔离设施横穿公路,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刘某、丁某分别处以50元的罚款。

    交警提示:罚款不是目的,是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约束自己,为了大家乃至身边人的安全着想,请大家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行走在危险的边缘!

    据悉,《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乱停乱放、横穿公路,占道经营、占用应急救援通道,闯红灯,随手抛物等等这些不文明行为有了明确的处罚规范。

第三十四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一)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人行横道的处三十元罚款;经劝导仍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

(二)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五十元罚款;

(三)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洒物品的处五十元罚款;

(四)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的处三十元罚款;

闯红灯经劝导仍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三十五条 :

在道路上的免费停车泊位持续停放机动车超过三十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驶离;经三十日后仍不驶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并对其所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5 14:3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帮你顶下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5 14: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到好贴不容易,我顶你了,谢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5 15: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5 15: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支持下楼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5 15:4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排支持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5 16: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 收益 匪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5 16: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5 16: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难得一见的好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5-25 16: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