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男子张某无证驾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车辆前往自贡市大安区检察院接受“危险驾驶罪”调查。没想到再次构成多项交通违法。
4月22日,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向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大安区大队移交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当日9时许,张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从自流井区火车站前往大安区检察院,接受“危险驾驶罪”案件调查。到达检察院后,检察院工作人员通过与张某交谈中了解到张某是开车过来的,但张某驾驶证早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注销。工作人员随即将相关线索向自贡大安交警进行移交,经查:张某于2019年分别因连续“酒驾”+“醉驾”被公安机关依法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移交检察院提请公诉。
张某此次行为涉嫌“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