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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从自贡市富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近日,一名19岁的小伙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搭乘一人,与一辆在富世镇海棠路交通局门前调头的宝马车相撞,造成了两车受损、两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富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立即安排警员赶往现场处理,事故中受伤的两人被及时送往了医院救治,目前已无大碍。
据办案交警介绍,经现场勘查,宝马车驾驶人刘某驾驶机动车在人行横道处掉头的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摩托车驾驶人林某在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而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此次是一次较小的事故,但骑摩托车的小伙子付出了惨痛代价!”富顺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摩托车驾驶人林某搭乘一人,在违法上路的情况下均未佩戴安全头盔,安全意识淡薄。最终,林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和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他还将承担宝马车维修的部分费用,合计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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