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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驭这样的电动车上路,会遭扣车或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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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4 16: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几天,北京即将给超标电动车上牌的消息成为焦点话题,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届时电动自行车须登记挂牌才可上路。但在11月1日之前,我们却见到了一部外型与传统电动车类似,却悬挂摩托车牌照的新款电动车——MIKU MAX。


当然,这部电动车悬挂的不是超标电动车牌,而是正儿八经的电动摩托车牌照。其悬挂的京B两轮摩托车黄色牌照与普通的两轮摩托车牌照没什么不同,只是在行驶证右下方加了一个“电”字。


经过与交警朋友咨询,上面这种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如果驾驶这样的电动车上路,需要具备摩托车驾驶执照,也就是大家常说的D本或E本。如果没有相应驾驶执照,则被判定为无照驾驶,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扣车,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等严厉处罚。



究竟什么样的电动车属于需要驾照的电动摩托车呢?可以简单理解为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的,悬挂摩托车牌照的电力驱动摩托车。这种车外型大多与摩托车类似,且速度可达50km/h以上。国标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且重量低于55kg,是带脚蹬的电力驱动非机动车。


我们在路上总能见到速度超过50km/h甚至70km/h的电动车,之前并不清楚这些车该属于什么性质。通过今天这部上了黄色摩托车牌照的电动车来看,这些在机动车道上飞驰的电动车应该归纳到电动摩托车领域,不仅需要驾照还要遵守佩戴头盔等交通法规,与传统燃油摩托车待遇一样。


问题来了,既然电动摩托车和传统摩托车是一样的待遇,那是否也要遭遇禁摩呢?别忘了,当年酝酿禁摩时,摩托车排放超标可是其中一项重要指标,现在电动摩托车“零”排放了,是否还要戴着排放超标而被禁的帽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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