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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触击] 店铺被收回做便民窗口租户不肯搬 市场回应:会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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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4 10: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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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市民杨神邦爆料称,他于2014年在成都龙嘴农贸市场租下了一间铺面,租期7年。但今年6月开始,市场称这里所属的同怡社区要将杨先生的铺面改成便民服务窗口,市场为配合社区改造,要将铺面收回。杨先生在看了几次市场提供的其他铺面后均不满意,赔偿也没谈拢。对此市场方回应,目前双方仍在沟通阶段,市场会按合同和相关规定,给予杨先生相应的补偿。
  做了4年生意被要求搬离  对方提供铺面均不满意
  杨神邦和爱人是湖北人,7年多前他们来到成都做早点生意,并于2014年看上了龙嘴农贸市场的一间铺面。23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龙嘴农贸市场,找到了杨先生的早点铺,早点铺临街口,位于市场一楼。“当时觉得这里地段不错,周围都没做早点的,就租下了。”据杨先生提供的资料,杨先生和市场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签署的租赁日期是从2014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租期84个月。杨先生在这里已经做了4年多生意,生意一直不错,但今年6月对方却给杨先生提出了要搬离的要求。
  对方称,市场所属的同怡社区要将铺面改造成社区的便民服务窗口,所以让市场和杨先生进行协调。接到通知后,市场给杨先生提供了几项选择,“他们给我提供了其他地方的铺面,叫我去看满不满意,满意的话可以搬过去。”杨先生从6月至今陆陆续续看了几间铺面后均不满意,表示对方提供的铺面有些太远,有些较偏僻,口岸都不如现在的铺面。
  杨先生表示,就算要搬离,也该按照合同提供相应的赔偿,“我装修、设备这些都花了不少钱,搬了肯定多多少少有损失。”但他称,目前市场还没有明确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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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表态:铺面找到他满意为止  会给相应补偿
  按照合同签订的租期,杨先生离到期还有2年多,如果对方违约,将“向守约方按月租金3倍标准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对此,封面新闻记者找到了市场方了解情况。一位名为杨代兵的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是市场没有给予赔偿,而是“双方还未谈到赔偿的阶段。”他表示,他们一直在为杨神邦找市场管理范围内的铺面,“我们负责管理的铺面比较多,遍布全城,可以给他提供到他满意为止。”杨代兵称,因为杨神邦还未看上满意的铺面,所以还在继续寻找的过程中,并没有不赔偿或强制搬离的说法。
  杨代兵说,他们按照社区的要求,配合完成社区便民服务的改造,但应当给予租户的赔偿也不会马虎。“如果铺面不满意,该赔好多就赔好多,合同都写了的。”
  目前,杨神邦表示考虑和市场继续沟通铺面搬迁事宜,并就赔偿问题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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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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