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记者从市大气办获悉,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数据显示,2018年1月11日21:00至1月13日8:00,自贡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超过150微克/立方米(重度污染)已持续36小时。据预测,1月14日自贡市空气质量仍以重度污染为主,1月15日至17日以轻度至重度污染为主。经自贡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8年1月14日零时起,将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级调整为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级别为Ⅱ级。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级调整也标志着,我市第二轮机动车尾号限行将从14日零时起执行。 机动车尾号限行具体措施: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周一限行、2和7周二限行、3和8周三限行、4和9周四限行、5和0周五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特定区域禁行柴油车辆和老旧车辆,其它区域限行;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
限行区域: 自流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滨江路、解放路、自由路、人民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片区等; 大安区:仁和路、广华路、人民路; 高新区: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龙汇街、通达街、兴川街等; 贡井区:贡兴路、盐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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