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0日13时21分,内宜一大队值班室接辖区监控中心报警称在渝昆高速公路板桥收费站,有一辆货车涉嫌超限运输,请大队民警出警处理。 接警后,民警立刻联络交通执法大队一同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发现一辆牌号为川C****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C****挂半挂车)装载一车河沙停在收费站出口处,据驾驶员王某辩解称自己在装货场和进入高速公路的时候都没有显示超限,但出站计重却超限1吨多,自己表示不理解。公平公正起见,在交通执法和民警的监督下,王某驾驶该货车又进行了多次复称,结果都大于50.5吨,而该类车辆最大限载值为总质量49吨,以最低一次称重结果为准,该车超限1.5吨,最终王某对这个结果表示认同,确认自己实施了超限运输的违法行为。遂后,交通执法人员根据称重结果填写了称重和卸载单,民警依据交通执法人员出具的凭证,对王昌壁现场开具了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到大队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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